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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潜入10余所学校宿舍,猥亵男孩40余名!判了!
7月16日下午,河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。发布会通报了河北省2019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,并发布了典型案例。
被告人房某某(案发时49周岁,离异,无业),为满足性刺激,经过“事先踩点”“乔装打扮”,故意选择在凌晨时分潜入河北省某市三县10余所乡镇中小学,通过破坏宿舍门窗、溜门等手段进入男生宿舍,对正在熟睡的男同学以搂抱、亲吻、抚摸生殖器等方式公开进行猥亵,甚至对多个学生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实施猥亵行为,共计作案11起,受害学生多达40余名,一度给周边多所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心理恐慌。2018年8月,公安机关经DNA比对,抓获房某某。
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,除公安机关查明的猥亵男童的犯罪事实外,房某某还存在强制猥亵已满14周岁男生的犯罪事实。经审查,检察机关认定房某某具有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、猥亵多名未成年人、多次实施猥亵犯罪等加重、从重处罚情节,遂依法向法院建议从严惩处房某某。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,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。
来源:检察日报、最高人民检察院(zgrmjcy01)、河北检察(hbsjcy)
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:周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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